通知公告:
致全县广大市民的一封信
致全县广大市民的一封信
亲爱的市民朋友们: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贵、看不起病而专门出台的一项医保制度,城乡居民只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,才能充分享受国家的好政策,因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按照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报销,看病负担才能大幅减轻。为确保您能及时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,请您关注以下事宜:
一、参保对象
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异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,应参加居民医保: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;长期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县户籍人员;在泾各类在校学生。
二、缴费标准.
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;个人缴费每人380元;困难群众和其他特殊人群个人缴费按规定分类资助参保。待遇保障期开始后,个人缴费不予退还。
三、缴费时间
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为2023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,县外务工人员,可延长到2024年2月底。待遇保障周期为2024年1月1日-12月31日。新生儿等特殊人群,根据相关规定执行。
4. 缴费途径
线上缴费:
方式一:微信扫码“泾县医疗保障局”,点击“线上服务”,打开“参保缴费异地备案”,跳转至“安徽医保公共服务”平台,选择“参保缴费”中相关缴费类别,按步骤完成缴费。
方式二:微信扫码“安徽医保公共服务”小程序,选择“参保缴费”中相关缴费类别,按步骤完成缴费。
线下缴费:可在乡镇、村医保服务点,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。
五、缴费查询
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查询模块查询;通过泾县医疗保障服务大厅、乡镇、村医保服务点(含自助机)查询。
六、医疗待遇保障
1.普通门诊保障待遇。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150元/人/年,以个人为单位使用,家庭成员间不可统筹使用。
2.住院保障待遇。一个年度内,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为25万元。
3.大病保险保障待遇。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后才能享受相关报销政策,省内(外)医疗机构就医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(20万元),不叠加计算。
4.“两病”保障待遇。未达到高血压、糖尿病门诊慢性病标准,但符合“两病”(高血压、糖尿病)标准的人员,可以享受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保障。
5.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。经专家评审通过符合门诊慢特病患者,享受门诊慢特病用药保障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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